其實很多攤商都有這個想法.
糾團想辦市集不難,但得做很多準備工作.
1.要推派人花時間協調場地方.建立品牌, 搶熱門場地.代表簽約,租金, 押金, 保險, 清潔, 租賃設備器材,與場地方及攤商間糾紛處理…..這些都要推派人花時間與錢. 能力太差還不行, 弄不到熱門且低租金場地. 弄到地雷場域一樣會賠錢!
2.眉角弄熟了. 就會有攤商代表, Bye Bye! 跳出去自己當主辦囉!
進入市集買賣,就是身處商業市場. 就是自由競爭. 談理想當然可以. 必須要糾團的人能堅持初衷.
這類想法很正常, 很多攤商其實經常會出現,但成功且堅持者不多. 大部份都是玩個幾回就散了. 主要是商業行為, 如果你跟知名場地方簽租約. 就要承擔責任. 例如:如果有客戶在市集出意外, 例如: 客人被絆倒受傷, 被油嚴重燙傷,有客人吃東西鬧肚子提告. 被奧客檢舉…除了攤商要負責, 主辦也會常捲入!
每個人都可以去做買賣經營工作, 但還是要衡量興趣與能力. 要克服攤商都只想享受低攤租,不願承擔責任的問題. 但這是人性, 想做的好得投入很多心力.
攤友們一定會覺得, 明明成本或場租不貴, 為何他們要競相收高攤租. 那其實也很容易理解, 我既然成立公司專業做主辦, 如果還養工作人員, 所謂:企業不賺錢是罪惡…..那當然就要努力賺錢. 等能生存有錢了, 再去考慮”社會責任”. 攤商大家都是創業做生意的, 又不是租給慈善團體.那種要讓人有社會責任的心態就會低很多.
理想很豐滿,現實很骨感喔!
當然,那種老是收高攤租,又服務態度不好,拖延退款,市集人潮品質差,…等等.大家自然就會少報名.容易逐漸被市場淘汰.
作者: twmarket 擺渡犬